我可不可以告法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23:19
我的一起劳动纠纷今年1月13日立案,当初法官说适用简易程序,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转为普通程序,法官没口头也没书面通知我当事人,直到现在还未判决,审判期限快到了,7月2号法官通知我去调解(在这之前我已跟法官表明坚决不调解),我没去,7月3号又打电话要我去质证,我也没去,他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审判程序,我觉得法官可能是被我们单位买通了,我可以去告法官吗?谢谢各位高手指点一下好吗?

你可以去投诉这个法官。

要投诉首先要有证据的

民诉法规定,法官觉得使用简易程序不当的,可以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这里没有问题。
法官通知你去调解是因为法律规定劳动纠纷案件必须调解。你同意不同意他都得问一下。也没有问题。
法官让你去质证,你没去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结果是你处分了自己的权利,没有提出相反的意见,最终会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予以认定。

不排除法官被买通的可能,但是你有什么证据?
没证据告法官?那可是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