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劳动局帮拿工资只能拿70%吗?劳动局要拿工资的3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4:10:05
我们厂老板两个多月没发工资了,厂现在倒闭了。有一个老板跑了(厂里有两个老板),剩下这个老板又不给我们发工资。
我们就找劳动局过来,劳动局要求老板六号前给我们发工资。有人说我们只能拿工资的70%,劳动局要拿我们工资的30%。不知是不是。
劳动局是国家执法部门,不应该拿我们打工者的血汗钱啊?
求解?谢谢!

劳动部门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投诉或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一、如果劳动者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劳动者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进行劳动仲裁 是需要付一定费用的

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太假了
无论是劳动争议的仲裁还是之后提起诉讼,都是免费的!

不知道哦,应该不会吧,看情况吧,也别道听徒说,如果真是这样你可以问问劳动局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