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时政务不公开,原告不知道行政法规,不知道被告已侵权,未及时提起诉讼,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0:22:14
原告虽知道被告侵权行为发生的日期,但不知道被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未行使其请求权。后来,在政务公开以后,原告根据文件法规,才知道被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因而这时才主张权利,已超过2年,这是否算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辩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没有超过时效5,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政务不公开,未出示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这应当是诉讼中证明对方违法的证据之一。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诉讼时效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