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24:47
2009年7月5日.我拣了一把《管杀》.....在拿回家的路上被警察看到.带进了警察局审问.关了2小时.还踹了我3脚.还骂我是《诈种》.罚了2000元.......请问这样处罚对吗?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对 审问和关押是可以的。
一般大型管杀 要关押1-2周
但警察踹人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