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哪些发票抵扣成本较好?企业所得税交的太多了!承受不起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35:57
比如说工资,招待费,差旅费之类的,哪些不受限制可以多计算些成本?

成本、费用的扣除,在权责发生制和相关配比的原则下,真实、合法、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费用支出可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

  1、业务招待费:在会计核算中可据实列支,但不得预提。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为:销售收入在1500万以下按5‰扣除,1500万以上部分按3‰扣除,超过部分在年末汇算时进行纳税调增。

  2、各类基本保险统筹金:会计制度规定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税法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四险一金”及两个补充保险均可在税前扣除,超标或超比例、超范围提取支付的,均应作纳税调增。

  3、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制度规定按实际发生额列支,税法规定,除可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如企业本年度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抵扣金额,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未抵扣完的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抵扣。

  4、广告费:会计制度规定可全额列支,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据实列支,超过部份可无限期向后结转。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的广告费不得提前申报,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是否计入了宣传费。

  5、业务宣传费:税法规定,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6、工资薪金: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包括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如各地区的误餐补贴、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实行税前扣除的有计税工资、工效挂钩工资和提成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发放或实际发放高于批准工效工资总额的部份应做纳税调增。提取额大于实际发放额的部份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7、三项费用的提取:福利费以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按规定比例提取,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2.5%内计提并实际使用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提取,但必须上缴工会组织并附有工会组织的拨缴款专用收据。
  8、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的手续费,除应资本化的以外,其它的应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而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但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