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还是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58:51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效力是否大于2009年5月8日试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大?

法律肯定要高于行政法规(办法)。
但是《反垄断法》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操作是留了操作空间的。《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石油行业肯定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是由国家进行垄断的,所以这里就留了空间。《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是不可能违背《反垄断法》的。所以这已经不是谁大谁小的问题了。

中国很神奇.刑不上士大夫.这个你不知道.法就是治民的.他们是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法律,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是行政法规,根据法律位阶排序,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是国务院发改委为进一步规范石油价格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制定了一项行政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有国家制定的法律!效力上以反垄断法为大!二者发生冲突时,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