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宫拆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31:40
我们家是旧宫拆迁户之一,自建的平房,有房本(不是违章建筑),我不想拆,如果我坚持到最后,会不会被强拆?我家在这住了5代人了(从我爸爸的爷爷到我儿子),我愿意住平房,不想住楼房,我去过市信访办,他们说不能强拆,让我到大兴区信访去问,大兴信访说可以强拆,我不明白我家是合法宅基地,我们一没违建,二没违法怎么就要被强拆了呢?

楼主,您好!您的心情我理解!

如果有朝一日,旧宫的平房都拆了,按照国家法律,拆迁办是不能强拆您家的,

但是他们的招可损可多了,他们会断水,断电,拿高压水枪往您家滋粪汤子,他们那些拆迁办的,什么坏事、不是人的事都能干的出来,所以您一定要去北京市的相关部门讨个说法!

拆迁是一个伟大的工程,更是关系和造福后代子孙的一件大事,人民普遍是欢迎的,但是对于有些开发商的做法,却不能赞同.更有甚者,有的开发商借着市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指示精神曲解的进行宣传,大力宣传了强制拆迁的手段,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争取一种高压政策,在进行拆迁补偿和评估的过程中,采取一些不公示和暗箱操作的手法,更有些工作人员以强制拆除钉子户的口吻威胁被拆迁人......。对于他们这些涉嫌违法违规的动作,我们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拆迁工作是一个民心工程,它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在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度高,赔偿合理的原则下进行,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但是某些拆迁人的行为是与当前我国法制制度背道而弛的,它有悖于北京市政府的行为准则,他们的倒行逆施,毁坏了市政府的形象工程,给我国法制社会徒增一抹阴影.
据我所知,拆迁工作一种是属于公益性开发,一种是属于经营性开发,不能混为一谈,前者属于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造福后代的慈善行为,后者属于商业行为,对于公益性开发,国家一般一次性补偿到位,一般都是很顺利的(但也有有些拆迁人中间节流,人们得不到足额赔偿,监管到不了位)
举两种拆迁事例说明一下:

旧宫现在住的就已经跟粪坑差不多了,还有什么留恋的?真不明白!

你家的粪坑是这样吗,不会说人话,就闭上你的臭嘴。想你爸你妈也在粪坑里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