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老板那里拿来的钱应该怎么做帐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4:09:27
老板第一次给了我5000块作为给员工报销的费用,等报销完了,我又在老板那里去拿钱,他又给了我10000,没有办任何手续,直接就把钱拿了,请问此种情况应该怎样做帐啊?写一张收条注明收到老板好多钱作为原始凭证可以吗?那记账凭证应该怎么填写呢?借方写现金增加,那贷方应该写什么科目啊?
问题是他不要求开收据,我们公司也没用收据,还有每天的营业款都是直接交给他的,他给的钱也不需要还给他,而且也没有钱还给他

先写一张收条作为原始单据做账,借方为“现金”,贷方为“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为你老板的名字即可。收据可自填一张,签名有就行了,以后再有营业收入,可存入银行一些,再用现金支票提现,以提出的现金抵付“其他应付款"。营业收入总得有一些吧,一点没有税务方面也不会认可!

开两张收据作为这两笔收款的依据
贷 其他应付款-你老板的名字(以后有钱时还他 这笔账就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