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41:52
求一个案例,或者一个事件的报道。。大概就是讲一个地方政府要建风景区,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民房都要拆除,费用政府来出。具体说一下这个是什么事情?
主要分析的问题是政府的要求是否侵犯公民的权利,以发展旅游作为理由是否恰当?
谢谢啦~~

基本案情: 湖南省长沙市陈泽帮(冒充军人)曾有四年军龄,退伍后没有正式工作,当过保安,真名陈方。陈方通过婚恋网诈骗11位女性和其有男女朋友关系,和其中4人结婚,3人有孩子。陈春节期间失踪,其中一位女友报案揭发事件。

陈方陈述自己的诈骗方式及动机:
网上结实、带女友进入军校游玩、用不同军官证号码(用100-200元可以买一个)、有四季军服、谎称部队工作机密,在几个女性之间交往诈骗。每人骗钱5万至20万不等。被骗的11个都是内村来的女孩子。陈方辩称:自己当初想开公司,没钱,借钱,都有借条。和这么多女性发生关系是因为好玩,自己认为无所谓。和其结婚的女孩子都没有见过其父母,谎称自己是高干子弟,家庭条件不对等,不能见。

接受访问的女性称:
她们为了攀高枝,以此改变自己的命运,把打工赚的钱都给了陈方。

民政部门的审核管理:
(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结婚登记需要军官证和军官所在部队上一级政治处提供该军官没有结婚的证明,但民政部门不核实证件的真伪,一切责任由登记人自负。(法学专家认为:制度上有漏洞:应通过民政部门和部队之间的内部渠道发函件证明,以公对公的方式取得证明文件。)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认为:陈方犯有诈骗罪(40万数额特别巨大),冒充军官招摇撞骗罪、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和重婚罪。4个与其结婚的女方不知道男方的违法行为,不应被处罚。给孩子上户口,以便孩子可以正常的接受教育和享受其他儿童福利,应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做法。

法律后果:数罪并罚。重罪诈骗罪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社会后果:有一个孩子上不了户口。
法律尴尬:结婚证是真的,但婚姻关系不存在。
法律启示:结婚条件证明制度需健全。
道德启示:女性要成熟冷静的对待婚姻,不贪图虚荣和钱财。

分析问题:
1、按照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分析陈方的诈骗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哪些基本权利?
2、按照宪法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