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打篮球是被同学绊倒,摔伤半月板,半月板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索赔多少应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4:37
急用,知道的大侠告诉下~谢谢啦~~!!
现在男孩不能跑,连走路都只能慢慢走,走快了都一瘸一拐的,

【案例】
  学生甲与学生乙等人在学校篮球场打球。打球过程中,学生甲在扣篮时与学生乙相碰撞,学生甲将腿摔伤住进医院。学生甲的父母认为学生乙应承担侵权责任予以赔偿。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篮球运动属于高风险对抗性体育活动,这种对抗性必然存在冲撞、抢夺、进攻、封盖的基本运动行为,在强烈的身体对抗中发生人身损害是极有可能的,受伤的可能性是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预见到的。学生甲与学生乙之间出现相互碰撞等所引发的受伤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对此双方当事人对本案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但双方当事人因打蓝球发生身体碰撞,而使学生甲摔伤,给学生甲造成了经济损失。虽然学生乙对学生甲的摔伤没有过错,但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第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规定,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可以酌情对学生甲给予经济补偿。

  【律师建议】

  学生甲的父母可以和学生乙的父母进行协商,由于学生乙的行为与学生甲确有关联,考虑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学生乙的家长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对方若是故意的,并不是为了抢篮球,带有故意伤害性质,有录像等证据充足。应另当别论。是一起上球场的同学嘛,这种可能性较低。

要陪十几万块把

都是同学,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