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企业的涉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57:56
请大家给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具体怎么操作,我们已经办理完地税了,国税还在办理当中,请问这里所指的“主管税务机关”指的是国税还是地税?财务会计制度或是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是指的什么?

国税和地税应该是在同一个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就是你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那个税务局。财务会计制度应该和公司章程相仿,具体说明公司的会计年度、记帐的原则、采用的记帐方法以及资产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