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会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6:20:40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30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0元,采购免税农产品1000000元,按规定货款的13%允许抵扣,采购在建工程需要材料物质20000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税款340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都已经验收入库,则该企业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元。
请各位高手帮帮忙 把分录写出来 越详细越好 谢谢
下面那位回答的很好 可是书上的答案是98万元 ? 有点搞不明白

510000+1000000×13%+340000=980000
书上的答案是对的,问题中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无论是购进原材料还是固定资产、专项工程物资,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进行认证,如果明确了是固定资产,在作账务处理时,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而对于专项工程物资,先作为原材料购进处理,先抵扣进项税额,然后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再进行进项税额处理
购入工程物资的增值税是直接计入成本,还是先抵扣领用时再做进项税额转出两种处理方式都可以,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该企业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130000=640000(元)
会计分录:
1、购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2、购入农产品时
借:原材料 870000(1000000—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1000000*13%)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3、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2340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0
(在建工程属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