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伤害人在医院住院,没办法做法医鉴定。伤人者行政拘留。现在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44:47
我的亲属被别人用刀捅伤腹部,伤情很严重。现在在医院的高危病房观察,但是派出所只把伤人的做了行政拘留,要求10天内做出法医鉴定,可法医鉴定必须本人到,应该怎么办,8天后派出所就要放人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了。

用刀捅伤腹部,伤情很严重。派出所只把伤人的做了行政拘留.照你所讲应该是派出所收了钱,用刀捅伤腹部,伤情很严重。按正常的没可能只对伤人者行政拘留的.如果你父亲鉴定的结果属于轻伤,他就构成犯罪,如果你父亲鉴定的结果属于轻微伤,都要通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才可以就人,你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再有就向煤体公布.

一.你父亲因伤花费的医药费,营养费,今后的康复费用,应当由实施暴力者承担.如果他不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对施暴者的刑事处罚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如果你父亲鉴定的结果属于轻伤,他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提起公诉,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他刑事责任.
三.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保护自己的权益.

你的亲属被别人用刀捅伤腹部,伤情很严重。派出所现在对嫌疑人先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理是正确的。
你亲属现在可以立即要求做鉴定的法医到医院,先做一个《阶段性伤情鉴定结论书》,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你亲属应该要求办案单位立刑事案件查处,届时办案单位就会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
如果没有《伤情鉴定结论书》,构不成轻伤以上,办案单位是不能立刑事案件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