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构成损坏他人名誉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14:24
我在一个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工作,时间还不到一年,但是不知道是谁尽然写了封举报信到我所属单位本地区的最高机关举报我,内容简直胡编乱造,完全不符合实际,而且严重污蔑我,使我在上级部门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上级领导下来调查核实,根本没有这种事件发生,但是我有权向上面追讨我的名誉吗?
我的意思也不是说向上级部门追讨责任,我的意思是想让他们去调查下这个举报的人,还我一个清白!

不能,通过正当途径的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形式之一。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有义务接受公民的监督。
你也无权要求上级机关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上级机关也不会接受你的要求。

无权,因为上面是拿到举报信才来查的,你只有权追究举报你的人,但你可能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当然可以了,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查证后再向法院起诉.上级机会基本上是不会给你调查的,即使它们本来就知道这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