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抢劫未遂,打死一人,可他并没有参与打架,怎样才可以减轻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57:38
事情都过去3年了,最近被举报的,现在在公安局,见不到他人,也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

这个世界关系才是第一生产力,但关系又是在金钱的基础上的,懂了吧? 快去吧!!

打死人的会判重一点。按抢劫罪判!

这个属于共同犯罪,打死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因为他没有参与这一情节,不会对这部分承担责任,抢劫罪是重罪,有需要我可以帮你推荐一位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QQ号187342270

从犯,初犯。

这不是情节的问题,是结果加重,就是说应该是一罪,共犯的话,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就是说“他”要承担打死人的这个刑事责任,虽然没有打人,但是所承担刑事责任和别人是一样的

虽然过去了3年,但是还是在本案的时效期内,是可以起诉的,他人见不到,就只能先判现在这个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