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建企业涉及到两种业务的开办费的摊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05:14
我公司是一家新建企业,经营范围有A业务和B业务两类。公司的目标是以经营A业务为主,前期发生的开办费也是因为A业务,但因为A业务的投资时间太长(估计至少3年)现在公司也在同时发展B业务,而且因为B业务也陆续发生了一些开办费。(B业务即将取得收入,也是我公司的第一笔收入)
请问:当B业务开始取得收入时,是否也必须要摊销因为A业务而产生的开办费?如果要摊销A业务的开办费,那从现在到A业务产生收入至少还需要2年多的时间,这期间因为A业务发生的费用该怎么处理呢?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因此,开办费不是指为某项目开办而发生的费用,而指企业的开办。一般是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为筹建期结束日,这之前发生的为筹建企业开办而发生的费用计入开办费,这种费用一般都是日常管理类的费用,一般与项目无关。项目产生收入前发生的业务一般应该在生产成本中进行归集,等有为收入以后再配比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而且这种方法一般是适用于地产类项目,不知你们公司到底是什么业务,不同的业务对于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是有不同处理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