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汉、北京、广州四个地方的社会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50:49
介绍下情况——我所在地公司本部在河南,现在在成都、武汉、北京、广州有四个办事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受总公司直接管理,现在办事处员工要求在办事处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请问一下:是不是必须使用劳务公司才能为他们缴纳保险?如果必需使用劳务公司,有什么政策依据没有?请详细的解答下,不胜感激!

就用劳务公司或人才代理机构吧,我们总部在北京,在天津上海办事处,目前用的是代理。。。代理,员工合同和自己公司签,代理费用较低;也可以算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和派遣机构签。。费用较高(每人每月上百大元)。但人都是自己招的。。。

没啥政策依据,就是08年度的新劳动合同法。

我也想知道,可有人帮一下忙哦

转个人的(我想这样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