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吓死了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18:03
比如我在等电梯,电梯里面有个人下来了,电梯门一开,那人因为我长得难看受到惊吓导致死亡,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无需负法律责任。

  因果关系原则及行为人的主管意图。如果被害人本身患有疾病,并且行为人明知被害人过度惊吓会产生严重后果,要负故意杀人或伤害的责任。行为人的明知以周围人是否都知晓被害人疾病为参照。如果被害人没有类似疾病,行为人也无法预料吓人会产生死亡后果,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要负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那人死亡的原因,是因为你的长相难看导致的,你的长相是他死亡的诱因。另外,那人的死亡也不可能一点病没有就被你的长相吓死了,肯定也有心脏病之类的病,这种情况,你的民事责任有,但是不是太大,一般情况下赔偿数额掌握在总赔偿额的30%左右。

……你不负法律责任……除非当事人的近亲属举证大部分正常人看到你的长相都会吓死,那你再出来吓人就不对了。
要承担法律责任必须要他人的死与你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其实谁死不重要,关键是你能不能一下就把别人吓死!!!!如果被你吓出个半瘫或者全瘫,那他们就生不如死了....

哈哈~~~你可真幽默!没关系,只要你没有吓死你周围的所有人,就不会被扁得只能呆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