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纠纷!跪求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12:36
那天下午我朋友正在家里,突然来了一个老太婆说她的娃把她家的瓦打坏了,就抓住我朋友的衣服拉到了她家门前。然后那老太婆的家人就冲出来对我朋友一顿殴打,并不给我朋友一点言语的余地。第一次殴打几分钟后,那老太婆的两个房客也出来帮着殴打我朋友。前后我朋友共被殴打了三次,造成了脑部受伤和身上多处淤伤。由于我们都是从外地来这打工的,他们当地人多,怕吃大亏,所以就没有还手。派出所来了说要带回去调查,但不允许双方当事人的亲属跟去。到派出所后,做了个“笔录”,且在我朋友头脑不清楚的情况下(因为头部被击,所以头发晕),叫签了字和按了手印。我们本以为那只是个笔录而已,但后来派出所跟我们说在作笔录的那天按手印的那张单子上面的最后有一栏“双方调解意愿”的表格(大致意思是他们赔偿我朋友200元人民币,但我朋友第一次去治疗就花了400多),意思就是说我们已经同意他们的解决建议,不再做其他的解决。
1)请问派出所不让当事人的亲属跟去的做法正确吗?
2)派出所对这案子的处理是不是太马虎了?在当事人都不太明了的状况下就做出了调解。
4)还有就是殴打我朋友的是四个人,而派出所只叫了其中的一人去调查和调解,这又正确吗?
5)在那张派出所调解的单子上签了字会对我们上诉有什么影响?
6)上诉的具体程序是怎么的啊?

广东胡律师:

1、当事人的亲属作证在很大程度上会有所偏坦,当事人亲属不服可以上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2、当事人对这个案件处理有异议,直接上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3、派出所办案有他的一套流程,很难说正确和不正确;

4、调解是调解,不影响你们上法院起诉;

5、带上材料和起诉书去法院申请立案,立案了法院就会安排开庭。

如果你朋友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朋友的医药费完全应当由他们承担,说200就200?你朋友如果神智不清,完全可以要求在身体恢复之后再作调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