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体户经营能否免地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23:02
我是焦作温县一名个体经营户,从事服务行业,一个人经营,请问能否免除地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商界领袖的回答已过时了,》(〔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这规定已废止。

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者,各省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要求,都给出了税收优惠,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建议你到你的主管税务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