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只有男方单位购买社保,生育时可以报销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00:00
夫妻双方均非成都地区户口。

目前双方均在成都工作。男方单位从07年底给买了社保,至今一直没中断过。
女方05年时单位有买社保,够一年。但是从06年开始离职做自由职业,就再没有买过社保。

2009年7月女方已确定怀孕。预产期应该是在2010年。这种情况,可以在成都报销生育费用吗?能报多少?

这种情况不能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的前提是, 娃娃出生前12个月必须连续不间断买满,才可以报, 如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报销待遇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
而这位朋友说, 06年开始就没有再买过社保,算时间已经断了1年, 生育保险超过2个月视为重新参保,2个月内补缴视为连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