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的遗属有哪些国家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43:26
我爱人是行政单位职工,于2001年底去世,当时我在国企工作,单位尚能维持,所以只有小孩享受遗属补贴,现在我所在的单位倒闭了,我又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多种疾病,没有了生活来源,孩子即将年满十八岁,下学期高三,听说满十八岁后就不再享受遗属补贴,我现在该怎么办?还有没有什么国家政策可以享受,我能申请调动工作吗?我现在已经把药量减到最低,可是同时荨麻疹,肾病也都有些复发了,更不知将来孩子的学费从哪来,请哪位高人能给予指点.不胜感激.

能理解您所处的难处。
但根据我的理解,如果您想在遗属政策方面寻找解决,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在您爱人去世的时候,您有固定工作,没有被列为遗属供养对象是符合规定的。您孩子即将年满十八周岁,而且马上高中毕业,也将脱离供养条件,所以将终止遗属供养生活补贴。
当然您现在生活困难,是可以寻找民政以及社会各方面帮助,您可以到您公司请求困难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
您孩子学费方面职能从困难补助方面想办法了。
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您什么。

如果你爱人的行政单位不再对你年满18周岁的孩子实施遗属补贴,你又失业,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生活低保和你的工作安排,不过这些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要有一股子韧劲和闯劲,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才能取得啊,希望你要坚持不懈甚至是纠缠不休的精神去找有关部门领导,用情去感动他们,最终会为你解决问题。
祝你低保和工作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