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未婚同居的法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20:50
女方与男方在一起未婚同居,彼此都见过双方家长,但目前还没到结婚的那一步。女方一年前已为男方做过一次人流,而当时男方囊中羞涩,女方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现女方再次怀孕,而男方以家中贫穷、没钱结婚的理由要求做掉孩子,女方不同意,并且在长时间的相处中,男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好了,对于将来,其不想承担责任,现女方要求分手,需要男方赔偿一定的损失,至于孩子就不用其操心了。但男方不同意赔偿女方金钱上的损失。。。对此,如果女方需要走法律途径,是否可以得到法律保护?而两人之间的这些关系,是否可以得到承认?
请专业的朋友指教下,谢谢 需要详细 谢谢
"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予以保护"
这种同居关系是现在社会上青年人普遍都有的,为什么法律不能出台相应的保护女性政策呢?
所谓的协商处理,是通过律师去协商处理吗?那既然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别人还有必要去协商吗?不承认、不接受,大不了受到一些道德谴责也无所谓。。。既然女方为男方付出了,而这些因果,男方也必须负很大责任,法律为什么不保护女方呢?现在社会的道德谴责还有意义吗?

对于未婚同居,这一点法律不予以保护,双方感情之间的事法律上没有相关支持,如果你想要赔偿,最好有证据证明他欠你的钱,如果以感情不和分手要求索赔,法律不支持.而你作为女方已经怀孕要求索赔,建议你去妇联去咨询一下吧.
如果你想把孩子生下来,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男方出部分抚养费.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予以保护但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对于未婚同居,这一点法律不予以保护,双方感情之间的事法律上没有相关支持,如果你想要赔偿,最好有证据证明他欠你的钱,如果以感情不和分手要求索赔,法律不支持.而你作为女方已经怀孕要求索赔,建议你去妇联去咨询一下吧.

关于 未婚同居 本不触犯法律但也不受法律保护 一定意义上男女未婚同居 是给女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大于男方的 但若未婚有子 男女分手的话 如果女方领养孩子 那么男方要拿孩子的抚养费的 直到孩子年满18岁 方可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