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小狗交给我朋友领养,价值2000元,被他遗失了,请问他应该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25:52

以前我的一个朋友请我帮他寄养一只萨摩,后来到我这三个星期得了犬瘟,过了段时间,死了。他没有跟我要赔偿,反而还安慰我说那只萨摩帮我消灾。
后来他因为要去有事,把家里的另外一只萨摩和小博美给我养,大概一个多月吧,那只博美被我搞丢了,我自己都觉得对不起他,但是他从来没有要我赔偿。我打算等我家的金毛生了小宝宝给他一只。

先要区分是“代养”还是“领养”,如果是代养,狗狗的归属权是你的,你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如你说的是领养,那就说明狗狗不属于你了,你自然无权要求赔偿了!

法律上说应该赔偿的。

这个就看你们两商量了,因为是你请他帮你管理的。

当然要!!2000元勒,太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