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问题教我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22:08
一家3口 我爸天天喝酒不做事 我妈一月赚900养家 我还在读书 我爸喝酒就闹事 没把家当家什么事都做 房产证是我爸名字是用结婚证做的 现在如果离婚我跟我妈有什么好处 能不能保证我和我妈利益不吃亏 请教下怎么做 房子怎么分法 我很讨厌这样的家 昨天报警警察说家庭问题 我也处理不了 教我吧 只要我跟我妈不吃亏就行了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