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咨询,专业人士请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38:58
情况简介:老人有两儿子及一女儿,因为是在乡下,习俗约定而成,如果两儿子及女儿成家后,老人的赡养问题就由两儿子平摊。现在大儿子及大儿媳觉得老人家待小儿子要好些,所以要分家,所谓分家是分财产,因为老人及大儿子小儿子早就不在一起过的。
但是老人在乡下,每年也就是一点谷物其他农产品收入,差不多也是每年的开销,无存款,而两个儿子各自都建有新房子,分家不可能把老人的房子买了分给两儿子,所以也就是等于大儿子提出的分家,并未分到什么实质的东西。
所以大儿子决定跟老人断绝父子关系,也不要老人的一分钱或是任何一点东西,那么从此也就不赡养老人。
问题: 如果大儿子与老人单方面的想断绝父子关系,请老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到自己应该得的赡养费吗? 一般的情况会是多少?
目前想到的只有这些问题,请专业人士给建议。原谅法律意识浅薄。

补充:大儿媳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嫁本地人,在吵着分家之前,唆使娘家人过来将婆婆的脑袋打出血,还有公公的颈部也严重受伤,现在只能低着头走路。
当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好说谁是谁非,但是中国向来就是个孝道为传统美德的国家,做出这样的天理不容之事。。。
当然这种事在《道德观察》央视十二套里看到的也是屡见不鲜了。

谢谢了, 我也是替他人咨询。 由于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法律界的朋友,只好在这里请求法律知识援助。再谢!
谢谢 五岳逍遥客 相当专业 的回答,再问下,有没有法律上承认的断绝父子关系的,不是民间的说父子断绝协议书
那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是有赡养的义务吗?

唉悲哀啊, 父母在小孩小的时候,为了争夺儿女的抚养权打官司,这就是血肉亲情的体现 。
到老了,父母再次上法庭,为了要求被赡养的权利得到保障,这是为何父母与法庭为么有缘呢?

1\关于大儿子与老人单方面的想断绝父子关系
纯系胡闹.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父子关系永远存在.除非不是亲生的,且又经法院判决解除了抚养关系.
2\关于赡养费.
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定.一般相当于当地一般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
比如,深圳的赡养费肯定不能和青海的相比.但是,如果是在深圳,但子女又是最穷的那一类,其赡养费也不能太多.
3\关于费用索要问题.
可以由当地村委会调解确定,最好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决定.
4\关于殴打问题.
可以由村委会解决,也可以由公安解决,如打得厉害构成犯罪,可以由法院判决入狱.但是,老人可能不希望儿子入狱,所以这个问题不好办.
5\关于以后赡养问题
如果以后老人有病等,儿子不给钱看,或者无生活收入后,儿不不管吃住,则构成遗弃罪,不折不扣要被法律制裁.

1 首先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请你注意,这是法定义务,不是谁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别说父子关系断绝了,就是私生子也一样是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再说,你所说的“分家”只是地方习俗,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只有对于遗产的继承问题。除了他想赠予 否则在他有生之年财产就是他自己的。老人的赡养费如果不能调解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一般情况下法院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弱势群体考虑的多些(除了大儿子跟法院比较有关系除外)赡养费一般是按照当地收入的百分比决定的。如果法院判决后被告不履行,那么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应该到司法鉴定部门鉴定那个婆婆和公公的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当时比较严重,可是现在愈合变轻了,并且当时没有留有证据,那么只按鉴定时的伤残等级鉴定。)可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可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为罪名提起。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会判处缓刑。因为缓刑的适用对象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的犯罪分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1,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