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和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57:57
房产证还没做下来, 想在做好后加我老公的名字, 不知道程序如何操作. 是婚后购买.

另就是我是上海市居住证, 我老公是落在延安西路900号的集体户口, 不是学生户口, 毕业后落户的. 不知道孩子出生后可以跟随爸爸落户么? 还是说一定要把老公的集体户口转成常住户口.

转成常住户口一定需要他在房产证上有名字么? 因为是婚后财产, 他本来就有份的呀.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7条,该房系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所得,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确系婚后所得,又没有约定为你一方所有,即使不加你老公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有的);另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是夫妻,凭有效的婚姻证明你们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约定房产产权共有形式,你们可以约定比例(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但前提是房子没有贷款,如果有贷款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要做共有形式变更必须银行同意。(依照我国目前的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夫妻约定,不涉及税收,所以费用不会很高)

如果考虑弄户口,最好把你老公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吧,因为大部分机构的工作人员是不熟悉婚姻法的,他们只看表象,不过房产证上不能反映出你老公的产权,落户可能会有影响,最起码办手续会遇到一些障碍。你老公是上海户口,在上海有居所,小孩出生后应该可以到上海户籍部门报户口。

办妥房产证后,夫妻可直接加名。加名后办理户口应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