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懂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50:33
熟人托我买二手电脑(他自用),我答应下来了,买后邮寄到他手上时发现主机严重损坏,经确定系邮局运输过程中损坏。
问,如果邮局推托责任,在法律上我本人是否有承担赔偿的责任?
各位人才,看好我问题的侧重点!我问的是“在法律上我本人是否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请就此做出回答,最好举出法律条文依据!

1.你和你朋友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
你有没有向你的朋友收费呢,如果没有收费的话就是无偿委托,根据我国合同法,无偿合同轻过失免责。
只要你尽到一般人会尽到的注意义务,并且损害结果不是由于你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你就没有责任。
2.邮局的赔偿责任问题
还是我国的《合同法》,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可以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或是由于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失引起的。

3.另外,对你的主张你要有确切的证据支持才行哦。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好意思,刚才没有看清楚,看成买卖合同。
汗,马上修改了一下答案。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帮助。

如果邮局推卸责任并且成功的话,这个问题并不是他们所说的你一点责任都没有。因为这样的协议是要提前书面或者口头说好的,路程中的损失是由运方还是接收方来承担的。一般情况下,邮局是作为第三人的,就是说,责任是在你和朋友之间,如果是由邮局承担,也是有你们中间那个赔钱的一方再向邮局请求赔偿。你们没有约定的话,邮局如果妥协责任成功了,那么很有可能就是你们俩个各付一半的损失。

电脑在邮寄过程中损坏,说明你的包装有问题,不能归责于邮局。

如果你的包装盒上注明是电脑,而邮局的回折单上注明也是电脑,并注明了邮件的价值,因运输途中的损坏才能由邮局承担,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将由你自己担责。

你没有责任 邮寄是做没做保价 否则邮局赔不了多少钱

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求邮局赔偿。

你和你的朋友是民法上的代理关系,你是他的代理人,如果你在邮寄的过程中没做保价,那么你在法律上有责任的,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