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商有没权利更改房屋的设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53:27
08年时在小区 买了套三楼的房子 下楼直接可以到杂物间的 现在开放商把杂务间堵了等于要去杂务间 要饶一圈才能进去 上下班都很不方便 我想咨询下开放商有没这个权利 如果没权利应该去什么部门起诉
房子已经装修花了20多万退房是不可能的了 主要更改的是杂务间 是在楼下 我们只有使用权 没有房产权这样能要求他们索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8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