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私了协议后能否再次要求进行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1:51
我父亲3个月前在单位工作时被物件打伤了眼睛,前后辗转了2个医院,治疗时间花了2个多月,共花费了2万多元,现在还在恢复期间。单位答应给我父亲一定赔偿,赔了1万块,但同时也要求我父亲写了个协议书,说以后不管什么情况都与单位无关。请问就现在的情况,我父亲能否还能去找单位进行索赔~!哪位好心人帮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单位还因此把我父亲辞退了。现在的情况也就是说没有办法在去单位赔偿了是吗?

人身伤害案件如果私了,万一对方加重病情,就算签有私了协议都是无效的,那个是重大误解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去法院起诉就好了。

从法律角度说,如果你父亲已经与单位签订书面协议,那么就认为是双方达成了一至,如果你们再去单位索赔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协议归协议,如果你家困难,已经无力支付医药费,法院酌情考虑;或者你家人能胡搅蛮缠,每天去法院一趟,起诉后法院也会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