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公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11:00
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产权一直是我个人所有,他趁我外出打工之机,他还去过我打工的城市(有旅店老板证明),说我失踪,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仅凭单方片面之词,当天立案,当天登报传唤,以我缺席判决,房产评估是我当初购买的价格,法院明确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我只分得评估房产的一半价格,

购房款是我辞职买断钱一次全部偿还,

男方是国家公职人员,科级干部,我现在是下岗职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婚姻法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财产分割照顾妇女为原则。

为什么我的房子却被判给男方?所谓判决给我的,却是我的陪嫁?他还私自转移了许多共同财产,并隐瞒了债务,

我该怎么办?

如果判决是在上诉期间内,则你可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判决生效,可申诉。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另外,如果按你介绍,案件不可能是“当天立案,当天登报传唤”你可以先委托律师查询案件卷宗,确定有关事实,后再相机行事。有关房产分割的文章: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a64bef8bcb37437b9f2fb454.html

提出上诉

那个那个。。。那个我。。。

曾经有一个人提问要怎么样分的更多的财产,我回答说,趁她去打工的时候说她失踪了,然后转移共同财产这样可以多分一些,会不会。。。

你这种情况无法获得更多的财产了

把他人肉一翻,再人肉一下与此案件可能有猫腻存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