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强奸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36:57
我朋友在三亚工作.他与他的一个同事平常都喜欢打打闹闹的。时常发生性关系,就在前天他们再次发生性关系的时候.由于吵架于是女方就和他父亲说,她父亲就报警说我朋友强奸了她女儿.

叫你朋友保留他们平时沟通的短信、聊天记录及其他能证明他们亲密的资料,这个很有用。到时证明他们关系亲密,时常会发生关系的话,对男方相对有利。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构成强奸关键看女方的态度!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强奸的定义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楼主最好把案发的情节补充完整
如果本案中女方是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那么不算强奸
如果女方当时不愿意,而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强奸
吵架不一定代表女方不愿意吧?

强奸罪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违背妇女意志的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此复。

绝对不是强奸,因为双方是你情我愿的娱乐行为。

广东胡律师:

如果男方能证明两人是情侣关系并且经常有发生性行为的话,男方的行为就不属于强奸罪,不过如果女方死咬着说男方是强奸的话,那男方的情况就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