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老板压了我1000元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44:40
我辞职了,老板结了部分工资给我,说另外的工资要等新员工合格后才能够汇款给我~!这个合理吗?要写协议书怎么写?要具有法律效应的。。谢谢了。她压我1000元!

这个你要看凭你的时候签的用人合同或是协议上有没有你说的这种情况的描述,有的话具体是要怎么处理。
按理说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但是你如果签了就表示你认同。就算你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数额小,院方也主要是建议你们庭外调解,在这种情况下你老板绝对不会退你钱。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说时候相当差,社会保障也不到位。如果你咽不下这口气,非要和他打官司。那么会有两种情况:
第一,你们没有签有这项扣款规定的协议,那么你可以说绝对可以赢,但是你要支付律师费,和大量时间精力,费用远远不只1000,但是换回个真理!
第二,你们签过上述协议,那么其实你是处于劣势,要想赢就几率大的话非要请比较好的律师,当然费用也要更加高得多。
在一个法律保护较落后的国家,如何选择这种权利的争取要看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可行性。
如果你们没签,那他确确实实是违法
签了,那他只是违规,并不是违法,法院不可能对他进行即时处罚,最多就是警告其以后不得出现此类事件,但是具体能不能执行彻底还要看中国法律的进步速度。
至于协议书:你至少坚持一个具体时间,比如1个月或更长点时间,绝对不可以模模糊糊的弄成无限期,很多老板就靠这个磨得你没心思去跟他要,其他就跟写欠条一样,注明欠谁钱,欠款数额(大小写都要)及欠款人签名和手印,还要写清楚:如果欠款人在到期后不履行承诺,所产生的调节,误工及民事诉讼等所有情况的一切费用由欠债人承担。
这样的也是具有全部法律效应的。如果你还不放心,可以请个律师或到公证处做公证,但是费用肯定要你出,而且他一般会找借口不会答应

这样是不合理的,劳动法根本就没有这一条,如果她答应辞职,她就应该把工资结清,她压你1000元有没有什么收剧,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告她,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