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故意伤害罪《轻伤,自首》要受怎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59:05
初犯,未满十八岁有是自首。有给对方陪赏医药费法律上还要追究么。

如果该案已到了检察院或者法院,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目前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现已赔偿了对方医疗等费用,消除了矛盾,轻伤是可以调解的。换句话说,就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未满18岁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主动赔偿医药费等民事赔偿的行为会酌情从轻

所以,基本没事,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即使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也可能以情节显著轻微免于起诉;
即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也会判缓刑。

广东胡律师:

满了16岁的话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是否实刑还是缓刑还得看公诉提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