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08电大婚姻法半开卷资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30:39
如题.请问谁有这些资料.是抄在半开卷的黄色A4纸上的.越详细越多分.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最详细的.本人出100分奖励.麻烦各位帮帮忙.

案例一:
甲与乙均系中专学生,学习期间来往密切,后甲向乙表示了爱慕之心,并要求乙发生两性关系。乙不同意,甲便劝说:“发生两性关系就是结婚的标志”。乙半信半疑,但还是与甲发生了关系。毕业前夕,甲告知乙回家准备结婚的事,十月初来接乙。甲走后乙一直没得到甲的消息。待赶到甲家中后才发现甲早已与他原来的女朋友结婚了。乙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除甲的婚姻。问:甲与乙的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应不应该予以保护,为什么?
案例二:
赵X(男)和李X(女)是S市技工学校毕业的同班同学,读书期间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1965年毕业时,一同赴边疆工作。文革开始后,因为李X看不惯赵X在政治上的积极,二人分歧很大,双方恋爱关系终止。1972年,李X经人介绍与S市中学教师王X结了婚,虽然两地分居,但来我往,夫妻关系仍较为融洽。1975年,李X与赵X同路回S市探亲,赵得知李正愁于夫妻分居,无法调回S市,便劝李X与丈夫离婚,与他重归于好并一同努力调回离S市较近的N市去工作,以便回S市方便。李X调回S市心切听信了赵X的一番劝言,回到家中便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不同意,她就故意制造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并拒不回家,公开住在赵X家中,迫使丈夫起诉离婚,1976年调解离婚。
李X离婚后,与赵X在边疆的工厂里以恋爱关系公开往来,经常同居,李两次做人工流产手术,李摧赵尽快办结婚手续,赵以双职工一起调动不方便为由进行推托。1981年赵接到了调往N市的调令,临行前要求去登记,赵又推托说要赶去报道,让她自己去办结婚证。
赵走后,李在单位开了双方的结婚证明去登记,登记人员问起男方为何不亲自来时,她说公务出差,等她前去举行仪式。登记员看他们是一个单位的,又有组织证明,便发给了结婚证。
李写信给赵,告知已领结婚证,赵却信说不承认他俩已结婚,十年前就终止了恋爱关系。这使李受到强大的打击,不得已向法院起诉。法院一部分人认为:赵插足李的家庭,使之关系破裂,后在长达六年多的时间里,双方一直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因此,李X补办结婚登记应视为有效,双方发生纠纷按离婚处理,也有人认为赵X与李X的婚姻关系无效。
问:你认为哪种认定对呢?依据是什么?
案例三:
林X(男)25岁。1962年刚满1岁时,因父亲去世,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