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公正判决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28:28
1.原告不认可的证据法院都认可了,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2.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原告提出追索近两年的加班费,法官要原告举证这对吗?3.劳动关系存在,法院判被告应按武汉市民政局所确认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向原告支付生活费,这对吗?4.我的案子是今年1月13日立案,而武汉市硚口区法院7月2日通知原告去质证,我拒绝了,我有错吗?5.我请求追索的是近两年的加班费(2008年8月31日之前的),而法院只判了今年1-8月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按百分之二十五支付,法院是依什么判的?谢谢高手解释下!

打官司是件劳民伤财的事.如果不是特大金额的案件,劝你还是服从判诀吧.
上诉是件困难的事.
现在打官就是打钱,谁有钱有人,法律就向着谁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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