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这样处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0:03:49
我于09年6月10号在潮安县发生一交通事故,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早上6点多,公路在施工,只剩下一半路面可以行车。我驾驶一农用运输车手续齐全,对方是摩托车,驾驶人员驾驶证过期,没带安全头盔,在一弯道处我见摩托车迎面开来,我就开始放慢车速,避让对方并且有警告对方,但是仍不见摩托车有减速和避让。我就采用了强制制动并再次避让对方,撞到了路边的树。摩托车驾驶员因为控制不好摔到在路的另一边,受了重伤。这件事经过交警现场监定,2车没有发生碰撞痕迹但是不确定有没有碰撞,驾驶人员驾驶证过期,没带安全头盔。,交警定我们各负责一半责任。这样合理吗。

你说路面只剩一半,请问剩的那一半是你的路还是对方的?若是你的那么对方有义务让行,这个处理方式显然对你有点不公。反之,若为对方车道,那么你也有义务让行,这一点与对方是否有合格的驾驶证无关。交通法规规定若借用对方车道应减速或停车,待观察确定安全后才可通行。还有弯道处机动车车速不等超过30迈。你最好确定一下是否超速。你说你先减速再强制制动最后还撞了树,对方还造成了重伤,想必你俩的车速都不是很低。顺便说一下,窄道处机动车的车速也是不能超过30迈的。其实我觉得如果警察的处罚没有对你的财产及安全造成太大的损失,就不要计较了,毕竟警察这么做也是为了你自己及其他行人的安全。这也是对你对路人负责的做法。快快乐乐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嘛,平安这一点比别的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