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会计进,有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00:45
本人新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会计工作

里面的律师为了逃避个人所得税,把他们律师费的提成算在主营业务成本-差旅费里面了,导致了每个月几十万的差旅费,而且都是欠着发票的。。。总觉得这样不太妥当

我的想法是把所有律师的提成费用先放在其他应收款里,当做借款
然后等他们补了发票再把借款转为费用或者成本
请问做其他应收款的话需要借款单之外的原始凭证么?这样处理是否可行?
补充下,我们所是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只看收入,不看利润的

建立个内部账,不好入账的,税务部门很难查清资金来源的,不是经常发生的业务都从那里核销。这样你的公账就清秀了。另外,如果会计违反会计制度情节严重的,可是终身免除从事会计资格的。所以,又不是你的公司,该考虑自己的时候要考虑。

记到主营业务成本的目的就是逃税,如果你擅自放到其它应收款,那么就不能避税,估计税务局不会查,要查早查了,每个企业、事务所都是这样的做的,税务局查自然有人挡着,查不到你头上,别给自己揽包袱,上级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出事自然有上面顶着。

按主管说的办,出事他会承担,别自做聪明.

同意以上,你不会有法律责任,最多不伺候他们了。

以五十步笑百步~你就别揽这个风险了

一个道理,就不用考虑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