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逻辑推理题,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15:49
2003年7月,房东与房客签订借房协议一份,载明:租赁期从2003年8月1日起至简易房拆迁时止并有明确的租金约定每年8月前一次性付清,室内装饰由房客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房东同意房客有权转让或转租。合同终止无费价值,但预交房租及押金应及时如数退还。房客交上押金15000元,合同签订后房客对租房进行了精装修改造为商业店铺,从事合法经营开设商铺。于2005年4月再次进行精装修。
2005年下半年,房东要求腾退房屋,房客不同意,于2006年7月6日签订补充协议一份,补充协议载明:概2003年7月8日协议基础上,根据房东对整一栋房子要全面布置环境下於2005年下半年向房客提出要收回已租房子全部,但房客一度没有端正房东提出意思,直至今7月6日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达成如下:租金从原预交半年正好是06年2月底止,从06年3月至10月底止这段时间里不收租金。同时由於房客在店内装潢适当给予补贴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该补帖款在房客撤离之前由房东支付给房客,在撤离时能移动架、柜、空调、立材能搬走,不要损坏电线及装潢等物。此协议由双方执行完毕废除
2006年11月初,房东停电停水要求房客腾退,后于12月初房东借用补充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房客立即腾退租房,并支付10月后停水、停电至实际腾退时的租金。房客答辨请求:驳回房东的诉请,继续按合同租赁。答辨称:该地段原属居民住宅,由于周边经营户的共同努力形成了较浓的商业气氛,同时周边房租金、转让费大幅度上扬。房东欲谋更大利益,提出要收回租房、后凭借当地关系叫城管办假装拆违威逼,房客上访至区政府,市长办公室得明确答复{友好协商、放心经营},房东又采用拒收租金等手段进行干扰,于2006年7月1日采用停水,停电协迫,处于炎夏商辅停电停业,房客为通电不得不在房东写好的补充协议上签字,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针对终止合同,腾退房屋始终没有达成共识,因此要求继续按合同租赁。经一审判决书载明:房东诉请判令:房东支付18000元后房客立即腾退租房。判决为:房客于房东付清上述款项后十日内腾退租房。一审法院认为:房客认为补充协议是被迫签订,协议内容只是对装修补偿做出约定的观点,证据不足,不予采纳。房客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书载明:房东诉请判令:房客在收到18000元后立即腾退房屋。中院认为:一审对被迫签订补充协议,一证人证实10月后停电,另一证人则

这是逻辑推理吗~~~~~这是法律吧~~~我是推理高手,但我不了解法律

这是法律

没分只能飘过......
光看题就没那个美国时间

就是的,明明是法律题目,而且都没有悬赏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