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去世,子女是否有处置债务的权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7:31
我父亲在十几年前欠下了我姥姥(母亲的母亲)10来万元钱,并且是以高利(1分利)借来的。。十几年来,我们家一直在支付这些钱的利息,但本金却还的不多(因为期间还要供我读书)。如今姥姥和姥爷相继去世,姥姥的子女(就是母亲的姐妹们)就开始吵着要我父亲把这些钱平均分给她们,我想问下,她们是否有处置这些钱的权力?如果她们有这个权力,那我母亲是否也有相应的权力,还是只能我家给她们?

你姥姥姥爷并未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来首先你母亲肯定有其中一份,该债权也应在财产中一并分配,记住,分的仅是权利。此时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而不直接享有该债权,只有按法定继承分配好后,由分得该债权的继承人享有该债权。 看当初债权是如何约定的,若有约定按约定,他们仅有债权而不能直接就现在要钱。若无约定,可以要钱但应该给合理的期限。若你母亲继承一部分该债权则该部分不用给了吗!决不是所有继承人都必然享有该债权所以在遗产分配前不要给他们分!

有遗嘱按遗嘱办,没遗嘱子女平均分,所以你妈妈也有一份债权吧

你的母亲有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