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没拿证,现在她丢下孩子走了。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孩子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38:50
我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上讲应该是属于不合法的婚姻,可是现在她把孩子丢下人走了。我该如何来维护小孩子的权利呢?恳请律师朋友们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做??谢谢了....
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像她那样拍拍屁股和人家跑了不顾自己孩子的死活,毕竟小孩子才两岁所以我现在必须要保证孩子的利益不受侵害。请看到的律师朋友们说的详细点..在这里我带孩子谢谢你们了。

法律上保护不了的不是孩子的利益
是你的利益
孩子是他亲生的
这是事实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权力
他逃不了这个的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属于事实婚姻,在此之后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女具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你可以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以孩子名义起诉他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

如果是能证明那 个孩子是她的,你可以起诉她,要孩子的抚养费.

自己顶住吧.当这种女人死了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好好培养成人.

要有证据表明孩子是你们二位的,然后你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外她不履行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的话,以后也不会得到孩子的赡养的,建议到“法律快车”里面提问,都是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