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帐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16:24
总公司:只用于销售,小规模纳税人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公司,只用于生产,并将生产的产品交由总公司销售,其原材料均由总公司进货调到分公司组织生产,费用采用报帐制,月底报销。
请问:
1、生产的产品交由总公司销售,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要在当地缴增值税;
2、原材料从总公司调入分公司应该如何做分录。

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的不用做账

既然是非独立核算单位,就不必考虑交税的问题,由总公司统一交纳。
1.产品交公司销售,只是产品的存放地点转移,并未构成实际销售,可以不交税。
2.同上。但如果实在想做分录,那就做个三级分录来区别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