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请专家指点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07:55:46
我是一个老板开了一个小的公司,2003年雇佣了一个人当销售,当初雇佣他时说好的是他自己买社会保险,今年他由于不服从工作安排自己提出了辞职然后他居然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向公司索要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失业金请问他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吗? 他的申诉超过了时效吗? 我应该怎么办呢?我主要要举哪些方面的证据才行。

社保单位必须负责组织购买并负担规定的部分,你们的约定是无效的,关于社保的投诉举报与申请劳动仲裁不同,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制.

劳动监察举报的时效是两年,保险的事是国家强制的必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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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麻烦大了,你和他的口头协议,谁能说得清楚?法律肯定支持他的,关于劳动保险的时间没有限制的,如果他在你那儿干了十年再找你要养老保险,你多得给,最好是有 什么文字依据,或什么公证人\中介机构可以作证明,不然你还是给了吧,免得挨诉讼费那一笔开支

根据仲裁实务,社会保险方面受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因发生工伤、疾病等保险事项后,在支付保险待遇方面与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并进行裁决。但如果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而提起的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都不予受理,而要求劳动者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进行举报,有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