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疑惑~~~~拆迁、房产证、户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04:45
家乡村里有了一套房子但是很偏,在村另一头又起了一座,而且现在有可能这块新起房的地会被开发到(但现在没有收到通知不让起)。
我是单亲家庭,旧房已经放了老妈(户口在村里)的名字。现在我姐和我的户口都不在村里了(姐在当地工作单位、我在外地单位)
因为对这方面的制度不了解,所以现在很疑惑~~~
是不是不能再放老妈的名字?
我和姐的户口不再村里能不能放我或者她的名字?
怕到时候规划到时新房是不是无主了~~~

请各位帮帮忙解答,先谢谢了

看了半天终于大概看懂了~汗!
首先,一般来说已经被规划征用的土地新建房屋是不予办理房地产证的,但如果你有建房手续除外,即:宅基地使用证明书、农村房屋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新房的建房手续是谁申请的房产证就只能是谁的名字。

其次,按规定农村户口在集体土地上只能拥有一套房屋,所以你母亲的名字是不能再写到新房上的。

再次,你和你姐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故你们是不能在村里拥有房屋的。

补充:关键是看新房的建房手续谁是申请人?按理说你母亲是不可能的,你和你姐是更不可能的,那就只能是别人的或者根本没有建房手续。如果没手续你就别想办证了,没罚你款就算你运气好!如果是别人的还有得商量——即先将旧房出售给本村某人,再以你母亲的名义将新房从别人手中“买”过来。

建新房有没有办规划手续啊?如果没有啥补偿都不会有的。

而且户口没在村里当然不能有房子啦

单位上的人,算城市人了,难道一点法律也不懂,楼上说得很清楚了,城市人不能在农村有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