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如何定位刑罚的目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33:49

首先,我佩服你,把这么有争议有深度的问题拿到这样一个地方来讨论。
刑罚的目的,向来指的是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前者即适用刑罚于犯罪人,防止其重新犯罪;后者指威慑社会上的潜在犯罪人,防止这些人走上犯罪道路。这应该就是你所说的刑罚的目的,而非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吧。
那么,你是问,我国现阶段社会,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孰轻孰重?
首先,法律和刑罚是统治者的工具。用党和政府的头脑来说,一般预防很重要,特殊预防更重要。想要通过严惩已经犯罪的犯罪分子,来震慑那些可能犯罪的人。就像这次新疆的事,要是以前、平常,那些独立分子的小打小闹从来没听停过,局部民 族不和谐也不是没有,可是政府一般都是能忍即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害怕事情大了激化矛盾。这回不行了,他们事儿弄大了,政府一是理由上占了先,二是如果再不严厉打击,更多的XXXX将走上街头,暴力广泛化。由于我国目前社会的现阶段状况和不稳定局势,刑罚,更突出的将是它的特殊防御目的,一般防御有时就会沦为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
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跑题,呵呵,值当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