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税发票我没开但是一整本都丢了,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48:23
纳税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提供以下材料到发票管理窗口1.发票丢失申请;2.《发票挂失毁损报告表》;3.税务登记证副本4.发票领购簿 5.公安机关证明。接受税务机关处罚,税务机关打印《发票挂失证明》交纳税人责成纳税人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公开声明后提交报社收费收据和报刊确认公开声明原件到发票管理窗口,发票管理窗口在发票领购簿注明相关信息,并由税务机关将挂失信息及发票缴销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必须在发票丢失当日到税务局登记,然后去报社登报声明作废
会罚款的,没开过好点,但开过的发票要罚的重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丢失发票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到发票购领的部门做注销处理,再在报刊上做丢失声明作废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