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达人来帮帮忙,我们家这种情况,能享受正常的拆迁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29:41
我们家是武汉市城市户口,1998年在市郊区办理了建房证,2004年房子建成,然后全家都搬到这里,2007年我爸把户口迁到这里,现在我们这里要拆迁,我们家能跟这里村民一样享受正常的拆迁补偿待遇吗?如果不能,为什么不能呢?都是根据的那些法律条款啊?
我们这里是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内拆迁还是有差别的,我知道拆迁是有补偿的,我是想问像我家的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和村民一样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如果有差别是根据哪个条例核算的.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予以迁移安置,并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的活动。

像你们家这种情况属于使用人,如果拥有房产证就属于拥有人了。但不论哪种情况,拆迁人都应该给于你们家迁移安置,在有房产证的前提下给房屋所有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05号)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有建房证,应该享受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