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法人借钱合理,还是法人名下的公司给现在的公司借钱合法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51:57
目前法人已给公司借了2000万的借款,但是公司目前无法偿还,现在公司手里还是部分自己可以作为公司周转,但是之前已借那么多钱了,总是觉得不太合理,如果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借给我们钱是否合理,还是我们把法人增加投资,作为股东增资好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急需答案,谢谢!

房地产公司吧?目前就这方面没有法律或政策.各个地方的税务局执行起来也不尽相同.最好在了解当地税务局的意见后做决定.
个人借钱给公司,收取利息的时候要发票,开发票的时候要交税(各地不一样);如果企业借钱给公司,收取的利息要交企业所得税,你要比较一下哪种方法交的多,哪种方法交的少,有没方法筹划掉.
股东增资,要征求其他股东同意才能做啊.但是,一旦做为增加投资,就没办法支出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税前扣除成本了,对税务上不划算.
钱太多不好看,但确实有那么多钱进来啊,这是事实,要不就多弄几个人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