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解除租赁合同,可是承租人不同意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12:48
我单位几年前将一楼的门面出租给别人做生意,当时所签的租赁合同是十年。
现在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们将一楼改成办证大厅,我们与承租人协商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可以适当的补偿承租人的损失,可是承租人不同意,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能起诉到法院吗?
就想主动些起诉到法院,不想再拖下去,能告吗?以什么理由起诉呢?

如果公司希望合法的解决这个事情,应该带着租赁合同去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在合同中挑一些承租人的义务,比如未按时缴纳租金、未经许可非法转租等,抓住这些过错后,提出承租人违约,并依约解除合同。这样不仅单位不用赔偿,而且也合情合理。

如果是没有上述所谓的承租人违约的情形,一般情况出租人是不能(无权)强制单方面的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非你租赁合同中有约定,出租人可以提前一定时间单方面解除合同)。

主动起诉到法院是可以的,但是能不能达到你的诉讼目的就不一定了,所以在起诉之前,还是应该让专业人士帮你策划一下。

停水、停电,让对方告你,然后赔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