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军官转业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8:23:18
我在杭州部队服役,女朋友是杭州集体户口。准备现在领证结婚。今天刚问了人事局军转办,说转业时可以留在杭州。现在请问:
1.我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可以留杭州?
2.女友的集体户口是否要取得两年以上的限制;
3.转业后本人的户口是怎么处理的,难道转在女友的集体户口里?应该是怎样的?

只要你们结婚满两年,就可以安置在杭州,她的户口所在地。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上的规定,你重点看第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服役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
(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
(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一)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
(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五、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六、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

七、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